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的通知
农办市〔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农垦、农机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要充分认识农业展会在展示发展成就、引领生产消费、促进产销衔接、扩大贸易合作中的积极作用,抓好组织实施,防止铺张浪费,注重展会实效。
二、提高展会质量。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提升农业展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严格展会管理。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展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严格展会经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办展能力有提升,展会质量有提高。
四、认真总结工作。要认真做好展会报备和总结工作,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书面总结,相关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和业务归口管理司局。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魏龙飞 白玲
联系电话:010—59192631/1598,
010—59193147(传真)
电子邮箱:scsltc@163.com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3日
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
一、农业农村部主办(共同主办)的展会
二、农业农村部事业单位举办的展会
三、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组团参加的境外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