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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展览网用户注册协议

特别提示:

在使用中国农业展览网会员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中国农业展览网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中国农业展览网咨询。

 

当您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中国农业展览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中国农业展览网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中国农业展览网平台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中国农业展览网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一、总则

1.1 中国农业展览网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本协议中简称“协会”)所有。 

1.2 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协会之间即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协会保留随时地、不事先通知地、不需要任何理由地、单方面地修订本协议的权利。我们将通过网站通知、公告、声明等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订。若您不同意该等修订,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站,若继续使用则视为完全接受并同意该等修订。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

2.1 中国农业展览网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3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勾选“同意”选项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三、用户帐号

3.1 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权限。 

3.2 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自身、协会、及第三方的损失)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保留终止用户使用本站各项服务的权利。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用户注册成功后,中国农业展览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4用户在此承诺:用户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有由用户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将被本站用来作为认定帐号的关联性以及辨别用户身份的依据。用户同意应协会的要求,随时提供该等信息的证明材料,以便协会核实用户身份。

3.5用户同意,与其中国农业展览网帐号相关的一切资料、数据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记录、登录后行为记录等)均以中国农业展览网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3.6 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在用户自愿选择使用本站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本站可能会收集用户信息,并可能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整合。在用户使用本站的产品和服务时,服务器可能会自动记录部分用户信息,这些信息都将成为协会商业秘密的一部分。
 

四、商品订单

本站上的展会商品价格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仅作为商品信息展示,实际价格请以合同为准,本站不作特别通知。

 

五、使用规则

5.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5.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5.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5.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5.6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会可根据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协会将通过本网站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再向注册用户作个别通知。如果用户不同意协会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网站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协会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5.7 协会对于注册用户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会员账户及服务的通知,用户同意协会可通过本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常规的信件传递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信息传输等原因导致用户未在前述通知发出当日收到该等通知的,协会不承担责任。

5.8协会可以依其判断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本网站服务,只要用户仍然使用本网站服务,即表示用户仍然同意本协议。

5.9如果用户不同意本条款,或对本站后来修改、更新的条款有异议,或对本站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满意,用户可以随时选择停止使用本站的产品和服务。如果用户选择停止使用本站的产品和服务,本站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六、隐私保护

6.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2 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对于非因本站的故意及重大过失而造成用户帐号的丢失或用户个人信息的泄密,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版权声明

7.1 协会对本站网的内容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本站的美术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或关联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7.2 本站特有的编码、商标、商号、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或关联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7.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中国农业展览网”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4 本站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在使用前会通知作者,并按同行业的标准支付稿酬。

7.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八、权利约束及责任声明

8.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中国农业展览协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8.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8.5 对于站向用户提供的服务、用户使用本网站所产生的任何商业风险、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6 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7 用户与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或其关联公司订有相关协议的(诸如参展协议等)或者在线下与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或其关联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本协议构成参展协议的组成部分或者证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8.8 本站向用户发出的通知、催告、提示,自发出之日起送达,相关证据以网站数据为准,各方均无异议。

8.9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 法律声明、规则及所有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由您与中国农业展览网平台的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8.10 中国农业展览网平台的经营者是指法律认可的经营中国农业展览网平台网站的责任主体,本协议中所称“本站”指“zgnyzl.cn”网站以及网站的运营主体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或本站通过域名解析实现的其他内容相当的网站。
 

九、附则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9.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中国农业展览协会所有。

9.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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